2011年7月1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最早 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2011年6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制度于2011年7月1日启动,旨在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
随后,该制度在2014年进行了重要调整,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合并旨在提供更加公平和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
综合以上信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目前全国统一的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