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2025年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燃放采取分区域、分时段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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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成区禁放时段
南票区、连山区、龙港区等城市建成区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二月二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边界由各县(市)区政府划定,建成区与城郊(农村)以政府划定的界线为准。 -
全时段禁放区域
以下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 车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周边;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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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天气管控
若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预警区域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
城郊及农村地区
城郊(农村)地区未明确全域禁放要求,但需遵守全时段禁放区域规定,且不得在10层以上建筑安全距离内、物业管理小区非划定区域等管控场所燃放。
葫芦岛市2025年春节允许在城郊(农村)的非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但需避开全时段禁放场所并遵守时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