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的农村合作医疗(现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异地就医报销,但需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异地就医报销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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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江苏省已实现全省新农合异地就医信息平台对接,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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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覆盖住院医疗费用,但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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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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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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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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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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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话或线上平台向参保地(连云港)医保机构申请转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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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如居住证、务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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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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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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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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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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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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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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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在异地联网医院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患者承担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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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限制
未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在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会降低(如乡镇卫生院可能降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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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
按参保地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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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报销
若未在异地直接结算,需持所有材料回连云港报销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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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定期向参保地医保机构报备居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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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垫付 :异地就医前可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报销时结算
建议办理转诊备案后,通过医院直接结算功能减少手续,若需回连云港报销,可提前与当地医保机构确认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