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 是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并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本质安全水平。
主要变化与要求
- 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
- 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
- 限制塑料使用量 :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 增加电动机相关技术要求 :
-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
- 完善电池组和控制器防篡改要求 :
-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并增加了6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
- 提升制动性能 :
-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
- 调整整车质量上限 :
-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 增加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 新增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相关生产、检测和质量控制能力。
- 要求具备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
-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消费者可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 不再强制要求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
- 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 鼓励安装后视镜 :
- 明确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 要求标注建议使用年限 :
-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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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渡期 :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可以按旧标准或新标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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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渡期 :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生产的车辆有3个月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标准。
结论
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电动自行车整体安全性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关注产品是否符合新标准要求,以确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