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最新政策,职工社保未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时,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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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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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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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后参保,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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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 继续工作并按月缴纳社保,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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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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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期间养老金按原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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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30年后退休,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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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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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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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社保但未缴满15年,且无法继续缴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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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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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 申请将职工社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期间按原缴费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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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约为职工养老金的1/3。
三、一次性补缴(限特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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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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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 向社保部门申请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需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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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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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需等待1-2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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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后退休将无法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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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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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情况 :若因单位未缴导致缴费不足,可要求单位补缴或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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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费,但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
建议根据经济状况和退休时间选择最适合的方案,优先考虑延长缴费以保留较高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