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近亲属共享个人账户资金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授权给其他家庭成员使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共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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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亲属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注意 :配偶的父母(如岳父岳母)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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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费用
用于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费用。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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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官方渠道,绑定共济亲属信息后即可使用。
- 步骤包括:进入“地方专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添加亲属并完成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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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及亲属关系证明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绑定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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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共用
家庭成员需使用各自医保卡就医,但可共用个人账户内的资金。
- 若使用他人医保卡就医,可能被认定为“冒名就医”,导致医疗费用无法结算或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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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部分省份(如河北、江苏、山东等)已开通跨省家庭共济功能,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异地参保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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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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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筹账户不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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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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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尤其对老年人和儿童、异地就医家庭具有积极意义。未来更多省份将逐步开通跨省共济服务,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政策文件及各地医保部门官方说明,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