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养老金计发规则,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和对照表如下:
一、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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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视同缴费指数 = 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 建立个人账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 1%
其中,社会平均工资通常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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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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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当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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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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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视同缴费指数标准(参考数据)
根据北京市近年养老金计发情况,视同缴费指数通常按 1 计算,但具体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例如:
- 2024年案例 :某视同工龄10.06年的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为649.78元;视同工龄9.11年的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为1470.25元。
三、与实际缴费指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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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指数低于1时
若退休人员整个缴费年限内实际缴费指数均未达到1,则视同缴费指数按1计算,以保障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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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指数高于1时
若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超过1,则视同缴费指数按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计算,以体现缴费贡献。
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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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与指数匹配 :建议在职期间保持缴费基数在60%-300%之间,以平衡视同缴费指数与实际缴费指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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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影响 :不同城市对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规则可能不同,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近年养老金计发案例及政策说明,实际待遇可能因具体缴费基数、工龄及政策调整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计发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