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实行时间可分为两个阶段:
-
1986年启动合同工养老保险
1986年10月,中国开始为国有企业实行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开端。此时,职工开始按本人工资缴纳养老金,但覆盖范围仅限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
-
1995年完善全民合同制与个人账户
1993年下半年,国家推出全民合同制改革,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覆盖所有企业。1995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6号),明确职工按工资比例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此后,各地逐步推进,部分地区从1996年或1998年开始建立个人账户。
补充说明
-
《社会保险法》于1999年通过,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责任。
-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展至非公有制企业,最终实现全民参保。
历史背景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期的“亲属养老”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转变,1986年标志着这一制度化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