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包干合同中取消的项是否可以扣除,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合同条款的约定是核心依据
- 明确约定可调整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因设计变更、业主需求调整等情形可对工程量或费用进行扣减,则取消的项可按约定执行。
- 未明确约定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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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若合同未对取消项的处理方式作出明确约定,通常视为合同总价固定,取消部分不参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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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或漏项 :部分法律解释认为,仅大额或清单漏项可调整,其他小额变更可能不适用扣减。
二、工程实际情况的影响
- 设计变更与业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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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取消项属于设计变更或业主主动要求调整,且合同允许此类变更,可按约定或实际完成情况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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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属于业主单方面违约(如擅自取消),承包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赔偿,而非简单扣减。
- 措施费的特殊处理
- 若取消项涉及措施费,需根据合同条款判断是否允许分包。若合同禁止分包,则结算时不应扣除。
三、法律依据与风险提示
- 《民法典》相关规定
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总价包干的本质
总价包干模式下,承包人承担工程风险,但业主有权通过设计变更等手段调整工程范围。
- 争议解决途径
若对扣减条款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四、总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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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合同条款 :重点关注“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等关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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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收集与取消项相关的沟通记录、设计变更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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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 :复杂项目建议咨询律师或造价师,避免因条款漏洞引发纠纷。
(注:具体案件需结合合同细节和司法实践综合判断,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