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产假的新规定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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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时长:根据国家规定,女性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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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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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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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工资和津贴:产假期间,女性职工可以享受工资待遇。具体的工资标准一般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一百。女性职工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根据国家规定,生育津贴标准为生育妇女工资待遇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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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保障:产假期间,女性职工有权享受工作保障,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不会因为怀孕生育而失去工作,可以在产假结束后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更好地保护生育妇女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体现了浙江省在关爱职场妈妈、促进妇女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和进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