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政府公开信息,监测对象识别认定 不可随意放宽条件 ,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一、监测对象识别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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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尽纳原则
无论规模大小,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户都应纳入监测帮扶范围,确保不遗漏任何需要帮助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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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为单位识别
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认定,重点关注家庭整体经济状况和实际困难,而非仅依据单一指标(如收入)。
二、户籍与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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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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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以农村户籍人口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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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成员中有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成员,但未享受城镇社保或低保等保障政策,且符合条件,可按实际共同生活人口纳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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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支出标准
以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当地监测标准为核心,结合家庭合规自付支出、突发重大支出、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以及自主应对能力综合判断。
三、特殊群体与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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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缺失 :重点关注未纳入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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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支出负担重 :如因病、因学等导致支出超出收入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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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应对能力弱 :如因残、老年、缺乏劳动能力等无法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状况。
四、政策依据与执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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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政务公开信息 明确指出,监测对象识别 不得设置规模限制 ,与乡村振兴战略中“应纳尽纳”的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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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问答 进一步阐释了城镇户籍成员的纳入条件,但均以“符合政策未享受保障”为前提。
总结
监测对象识别需在严格政策框架下,综合考虑收入、支出、家庭结构等多维度因素,确保精准识别真正需要帮扶的农户。任何简化或放宽条件的做法均可能影响帮扶效果,甚至导致资源错配。建议相关执行部门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规范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