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贵州省慢病医保报销政策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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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慢特病门诊主要是终身或长期须在门诊治疗,经过门诊用药治疗后病情受控制或好转的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目前省级先行统一了32个病种,各统筹区还有一些省级未统一的本地病种继续执行。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可以享受与住院同等报销比例,慢性病门诊年度报销额度最高可达1.5万元,特殊疾病年度门诊报销额度最高为统筹基金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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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年度起付线为150元,支付比例同参保地住院报销一致,支付限额每个病种不同。具体支付限额可在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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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的,待遇标准原则上与统筹区内就医保持一致。各统筹区合理设定参保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合理拉开差距。统筹区现行规定中,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较省内住院待遇有所降低的,经备案和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备案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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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贵州省将针对罹患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等36种慢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兜底保障工作,确保贫困患者实际报销比达到90%以上。贵州省将实现贫困人口慢病门诊和住院报销政策一体化,进一步加大四重医疗保障的倾斜力度,确保36种贫困慢病患者实际报销比达到90%以上,且年度自付县级以下(含县级)、市级、省级分别不超过1000元、3000元、5000元。
请注意,医保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