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四川医保政策的新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基金调剂与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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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调剂基金设立
从2024年1月1日起,设立省级统筹调剂基金,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的10%-15%筹集,用于调剂各地基金余缺,确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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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统一缴费政策
统一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费率、年限等也将逐步统一,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二、待遇保障政策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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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门诊等医疗费用统一标准
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享受统一的起付线(如一级医院200元、二级400元等)、支付比例(如三级医院85%)及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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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统一
统一门诊慢特病、糖尿病等“两病”门诊用药的报销政策,减少地区间待遇差异。
三、门诊报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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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降低
2024年门诊报销起付线在三级医院由800元降至600元,二级医院由400元降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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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
三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从75%提升至85%,二级医院从65%提升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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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增加
门诊报销年度限额由2000元增至5500元。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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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调整
70周岁以上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划入金额由100元增至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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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算与监管强化
建立全省统一的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基金支出,确保基金滚存结余合理。
五、实施步骤与过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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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待遇保障政策 :2024年1月1日立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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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调剂与筹资统一 :2024年逐步推进,具体比例和范围根据基金运行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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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调整 :医保信息系统年终结转于2024年12月31日暂停服务,次年1月恢复。
以上政策旨在通过省级统筹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缩小地区间医疗保障差距,确保参保人员享受更加公平、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