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省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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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黑龙江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家庭成员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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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办理渠道: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龙江医保支付宝小程序;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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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办理流程: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具体操作如下:
- 登录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登录至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
- 点击首页热门服务-家庭共济功能模块或者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功能模块。
- 点击共济账户绑定,根据提示添加共济使用人(如需添加多人可重复操作)。
- 授权时间可自行选择(开始日期不得早于当前日期,终止日期不得与开始日期重复)。
- 家庭关系采用个人承诺制,仔细阅读《共济账户授权协议》,完成绑定工作。
- 办理完成后,可通过家庭共济-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解绑查询绑定情况,同时解除绑定功能也可在此界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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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使用范围:主账户人成功进行共济绑定操作后,可支付家庭成员在黑龙江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结算时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在黑龙江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黑龙江省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的详细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