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抚顺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政策,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及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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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安置人员
退休后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满足当地有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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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且符合当地居住证或产权住房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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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
因病情需要经本地医疗机构转诊至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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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备案人员
因出差、旅游、探亲等短期外出需求,需办理临时外出备案。
二、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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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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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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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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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人员 :另行规定(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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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000元/人次(2025年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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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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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抚顺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医保中心窗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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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持医保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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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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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包括治愈出院、病情稳定后转院或死亡等情形,均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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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市区患者可到市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清原、新宾两县患者可到医保分中心办理。
以上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细则以抚顺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