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9月1日起河北省实施的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已实现直接结算,无需备案。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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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参保人员在本省其他统筹区已开通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包括住院、门诊、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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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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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要求,简化了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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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门诊及药店购药均纳入直接结算范围,不再区分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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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按就医地标准执行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避免地区间待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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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手工提交病历、费用明细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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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就医机构已开通医保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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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异地长期居住或频繁就医,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目前备案流程已简化)。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