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人死亡后个人医保账户的资金处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的退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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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退还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若无合法继承人,余额将划入统筹医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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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死亡人员参保关系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申请办理一次性支取手续,并终止医保关系。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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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通告或政策通常规定需在参保人员死亡后12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可能影响资金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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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的后果
若未及时办理退保或清退手续,家属使用死亡人员的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可能导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需承担医疗费用并可能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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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的区分
- 个人账户余额与丧葬费、抚恤金等社保待遇分开,后者由社保基金直接支付,不涉及账户退还。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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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法继承人 :若无继承人,个人账户余额将纳入统筹医疗基金;若存在近亲属但未办理手续,医保部门可能通过电话通知家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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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参保 :异地死亡人员可参照参保地政策办理,但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等材料。
建议家属及时联系医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