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医保账户(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累计机制如下:
一、账户结构与资金来源
-
职工医保
实行“统账结合”制度,个人缴纳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纳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资金可跨年度累积,未用完的金额会自动转入下一年度的累计结余账户,不存在清零现象。
-
城乡居民医保
无个人账户设置,资金仅用于当年医疗费用报销,不累积到下一年度。
二、年度结算与资金转移
-
职工医保
每年7月1日新医保年度开始时,当年个人账户资金预计入账;次年6月30日年度末未使用的资金,会自动转入下一年度的累计结余账户,确保资金连续性。
-
城乡居民医保
无累计机制,每年结算后清零,次年重新计算。
三、特殊情况说明
-
医保停缴
若医保中断6个月以上,当年账户余额将停止计入新年度累计结余,但账户内原有资金仍可继续使用,恢复参保后自动累计。
-
退休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退休后无需再缴费,但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个人账户资金可长期使用。
四、常见误区澄清
-
“年底清零”说法
该说法源于对账户结算周期的误解。实际上,账户资金在年度末并非清零,而是转入下一年度累计结余,保障参保人持续享有医保权益。
-
“待遇截止”风险
只要持续缴费,医保待遇不会因年份变化而中断。退休后医保待遇延续,个人账户资金可继续用于医疗费用支出。
医保账户资金不会因年度结束而清零,个人缴费形成的累计结余会持续滚存,确保参保人长期享有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