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关于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结合最新政策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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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女职工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费满 6个月 (截至生育或手术时)。
- 若参保期间中断缴费,需在生育或手术后3个月内补缴欠费并恢复缴费,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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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排除政策外怀孕及采取的补救措施。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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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并符合政策者,同样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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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但补缴后满足条件,可申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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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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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以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正常生育98天,难产+多胞胎按相应天数增加)。
四、材料要求
需提交《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