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重庆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员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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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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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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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4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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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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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为上述标准基础上减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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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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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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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5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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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5000元至10000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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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10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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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含45岁)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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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5000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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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5000元至10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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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10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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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所有费用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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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统一支付限额为4.7万元/年,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按100%报销,年报销限额50万元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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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如癌症晚期化疗、透析等按90%报销,其他特殊病种按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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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40%。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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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报销金额需结合个人缴费基数、医院等级及自费部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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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7833元),超出部分可获大病保险报销60%,限额2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