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持续状态的诊断标准需结合临床表现、客观指标及排除性诊断,具体如下:
一、主要诊断依据
-
病情基础与持续时间
- 患者存在明确哮喘病史,常规支气管扩张剂治疗无效
- 严重哮喘发作持续时间≥12小时
-
核心临床表现
- 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呼吸频率>30次/分)、呼气性呼吸困难、单音吐字或说话困难、双肺广泛哮鸣音(危重时可能减弱或消失)
- 循环系统:心率>120次/分,出现奇脉(吸气时收缩压下降>10mmHg)
- 其他体征:辅助呼吸肌(如胸锁乳突肌)参与呼吸、大汗淋漓
二、客观评估指标
-
肺功能指标
- 呼气峰流速(PEFR)或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₁)显著降低,通常<预计值或个人最佳值的50%
- 动态监测显示治疗后改善<30%
-
危重指征
- 意识改变(如烦躁、谵妄或昏迷)
- 发绀、血氧饱和度进行性下降(需结合血气分析)
三、排除性诊断
需与以下疾病鉴别:
- 心源性哮喘(如急性左心衰竭)
- COPD急性加重或上呼吸道梗阻(如异物、喉头水肿)
- 肺栓塞或气胸/纵隔气肿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需额外关注生长发育史及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结合儿科指南进行综合评估。
备注:诊断时应优先通过肺功能检测明确气流受限程度,同时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及血气分析,及时识别危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