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 不属于海口市 ,而是海南省直属的自治县,独立于海口市管辖。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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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归属
昌江黎族自治县是海南省四大市辖区(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之外的独立行政单位,直接隶属于海南省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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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位于海南岛西北部,地处海口市与三亚市之间,毗邻白沙黎族自治县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北接北部湾,东临南海。其地理坐标为北纬18°38′~19°17′,东经109°32′~110°1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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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边界
西南与东方市以昌化江为界,东北部隔珠碧江与儋州市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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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部分资料误称昌江属于海口市辖区,可能是对海南行政区划的误解。根据最新官方信息,昌江明确独立于海口市。
昌江黎族自治县是海南岛西北部的重要节点,但行政上与海口市无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