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一、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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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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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含幼儿园)需在学籍地参保,可享受优于户籍地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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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意外伤害保障:无责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限额50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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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品报销:甲类药品50%、乙类药品45%,年累计报销额度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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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
- 省内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等困难人员,可选择在学籍地参保,按普通学生身份享受医保待遇。
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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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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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1100元,报销比例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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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800元,报销比例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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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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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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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超出1.2万元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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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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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万元: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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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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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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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省外就医需备案后直接结算,参保地、户籍地可同时使用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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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与特殊群体
- 慢性病(如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等)及70周岁以上老人,报销比例可能更高,但需符合具体病种条件。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2-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吉林省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