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济宁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低保人员是否需要缴纳医疗保险及缴费方式如下:
一、需参保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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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免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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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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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未再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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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人(1954年12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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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户等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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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自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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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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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上述免缴条件的低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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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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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 :
免缴对象无需缴费;
需自缴对象仅承担120元/年的个人缴费部分,其余由医疗救助资金和县级政府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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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渠道 :
可通过当地社保局、税务局官网或线上平台(如税务大厅自助缴费)办理。
三、政策依据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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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低保人员依法享有医疗保障权利,但因其经济困难,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以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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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效果 :
即使未缴费,低保户在就医时仍可通过医保报销个人自付部分,确保基本医疗保障不因经济困难中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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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缴费问题影响医保待遇,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济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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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2025年济宁低保人员需根据自身是否符合免缴条件选择是否参保,符合条件的可获政府补贴,无需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