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休人员医保缴纳规定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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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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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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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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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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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需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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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可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或继续缴费至达标,但退休年龄需符合养老保险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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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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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 根据退休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3000元以下每人每月缴纳50元,3000元以上每人每月缴纳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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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 退休人员个人缴费比例为4%,由本人承担。
三、缴费时间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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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周期
- 每年1月至12月缴纳,需连续缴费满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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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
- 达到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缴纳医保费,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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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断补缴
-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提供《职工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等材料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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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 实施医保制度前的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但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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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统一 :2022年4月起,全省统一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本地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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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养老保险挂钩 :医保退休以养老保险退休为前提,若养老保险未退休则无法办理医保退休。
以上规定综合了2022年4月以来的最新政策调整,确保与国家及省级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