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厦门新农合参保条件
根据最新的信息,2025年福建厦门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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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居民:
- 年满16周岁。
- 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
- 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未按月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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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 年满16周岁。
- 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
- 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未按月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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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
- 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
- 包括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 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 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缴费标准和档次
个人缴费档次为最低200元至最高4000元之间的14档,具体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
集中扣费期
具体的集中扣费期需要关注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通常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次年2月底。
免缴费政策
经认定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员、计生困难人员(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三级及以上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三级及以上人员),由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缴费标准养老保险费(即200元)。
参保缴费对象总结
类别 |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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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居民 | 年满16周岁,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 |
在厦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年满16周岁,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 |
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 | 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 |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的最新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