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合作医疗拿药报销比例因医院级别和药品种类而异。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比例为60%。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4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补偿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5001-10000元:补偿比例为65%。10001-18000元:补偿比例为70%。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