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职工医保交够年限后,大病医保不需要个人再额外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职工的医保缴费年限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他们在退休后就不需要再单独缴纳大病医保费用。相反,他们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包括大病医疗的保障。这意味着,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足够后,大病医保的费用会自动从养老保险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无需进行额外的缴纳。
大病医保的缴纳方式也有多种,可以由用人单位集中代为扣缴,也可以由个人和单位按比例共同负担。不过,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一旦职工医保缴费达到规定年限,他们都不需要再为每年的一次性大病医保费用进行缴纳。
职工医保交够年限后,个人不需要再为大病医保支付额外费用,相关费用由养老保险金自动扣除。这样的规定旨在减轻职工的负担,并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有充分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