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最低缴费基数比例补缴
职工医保退休补缴的计算涉及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及补缴年限三个核心要素,具体规则如下:
一、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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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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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限制
需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办理补缴手续。
二、补缴标准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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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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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如湖南2025年为67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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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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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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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8.7%(含2%个人缴费比例和6%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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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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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
- 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一般为15年)后,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计算公式 :
$$补缴金额 = 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times 缴费比例 \times 补缴月数$$
(补缴月数根据退休年龄与法定退休年龄的差距计算,例如55岁退休需补缴5年,即60个月)。
三、补缴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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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由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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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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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退休后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如1年内或按最低缴费基数的7%比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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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补缴不增加个人账户金额,退休后医保待遇按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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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压力 :补缴金额可能较高(如湖南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约3.5万元/人),需提前规划经济能力。
五、示例计算(湖南地区)
若某灵活就业人员65岁退休,当地2025年缴费基数为67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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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每月补缴 $6711 \times 10.7% + 15 = 733.08$ 元,一次性补缴 $733.08 \times 104 = 76240.3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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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 :每月补缴 $6711 \times 60% \times 8% + 15 = 337.16$ 元,一次性补缴 $337.16 \times 104 = 35064.64$ 元。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计算规则及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