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大病报销比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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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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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医疗费用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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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参保人因患特定重大疾病社保年度内使用治疗性自费项目累计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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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在职职工支付92%,医保退休人员支付94%;学生和未成年人的起付标准按上述标准的50%确定,且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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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每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8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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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附加项目: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累计3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部分,报销90%;恶性肿瘤自费药累计1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部分,报销90%;投保年度内新确诊和复发的恶性肿瘤可各享受一次PET-CT检查项目补偿,报销比例为60%。
以上就是珠海大病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