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医保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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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在厦门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就业证明、医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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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缴费年限合并
若在异地连续参保且缴费年限未中断(中断不超过3个月),转入厦门后可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例如,某人在异地缴纳了2年医保,转入厦门后无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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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跨省情况)
若跨省转移,需在异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医时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直接联网结算住院费用。
二、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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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联网结算 :厦门医保卡在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刷卡结算门诊、住院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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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备案后凭异地定点医院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结算。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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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转移
离开厦门时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或缴费明细转移手续,建议在离职前结清厦门医保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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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在3个月内完成备案,期间不得注销或变更参保登记。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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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2004年参保人员需提供历史缴费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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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转移后医保待遇将接续计算,但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
建议办理前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或线下社保机构确认最新流程,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