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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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首次住院统筹起付标准,按三级、二级及其他三级、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分别为1200元、800元及4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统筹起付标准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50%;第三次住院起,免除统筹起付标准。在职人员的住院统筹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标准的50%。各级别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统筹起付标准较上年均下降400元,参保人员负担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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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的住院统筹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标准的50%。根据最新的政策,镇江职工医保参保职工最高可以报销85%,退休人员可以报销90%。
镇江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因医院级别、是否为在职或退休人员等因素有所不同。在职人员在不同级别的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90%、95%,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则更高,分别为90%、9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