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院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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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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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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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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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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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医院: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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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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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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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6万元:92%(一级)、88%(二级)、86%(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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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万元至30万元:94.4%(一级)、91.6%(二级)、90.2%(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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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 起付标准至6万元:94.4%(一级)、91.6%(二级)、90.2%(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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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2025年统一提高到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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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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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转外医院: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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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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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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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100-5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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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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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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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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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层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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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三级医院50%报销比例,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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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 :覆盖6万-30万元部分,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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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 :需额外申请,报销比例通常低于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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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门诊自付比例按在职职工的70%计算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扬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