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南通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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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卫生院
报销比例60%,超过家庭账户金额后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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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同样适用起付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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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30%,起付线标准为15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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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乡住院 :150元起付线,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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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350元起付线,起付线上按60%报销。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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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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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超过家庭账户金额后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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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控制用药费用,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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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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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持《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到乡农医所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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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二、三级医院需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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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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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要求
2025年新规要求所有门诊报销需提前选择定点医院,未定点医院门诊费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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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年限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有5000元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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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部分特殊病种(如白内障手术)可申请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根据年龄群体不同(如大学生85%、其他人员75%)。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