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哈尔滨新生儿社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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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新生儿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5%、75%和75%;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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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住院: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缴费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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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住院: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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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住院: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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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人员住院: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您在办理报销前,详细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