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鞍山,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护理津贴及标准: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针对鞍山市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这是较为固定的标准,2025 年暂无调整相关信息。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到要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在鞍山市,凡具有鞍山地区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 60 周岁(含 60 周岁)至 79 周岁(含 79 周岁)经评估确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可申请养老服务补贴。补贴标准通常为每人每月 50 元。但具体到 2025 年是否有调整以及不同失能程度的细分标准,可能需要进一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如果是其他特殊类型的护理津贴,如特定疾病或工伤导致的护理津贴等,需要根据具体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