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大连护理津贴领取指南
1. 领取条件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或其配偶)孕期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这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基本条件。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例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
2. 计算方法
- 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
- 生育津贴 = 待遇基数 ÷ 30天 × 产假(护理假)天数
- 男职工护理假天数为20天。
3. 发放时间
- 生育次月起,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或至各区医保办事处提交申报材料。
- 待遇复核通过次月月初,拨付至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4.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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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的:
- 女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
- 《居民身份证》
- 《结婚证》
- 《一(多)孩生育单》
- 《出生医学证明》
- 诊断书
- 住院收据
- 治疗费明细
- 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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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陪产护理津贴:
- 职工本人身份证
- 结婚证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准生证(一胎、二胎未开具准生证的,可由参保人现场填写《婚育情况声明》替代)
- 社会保障卡
5.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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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 微信搜索并关注“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进入“服务大厅”
- 点击“生育津贴申领”
- 点击下方“新增申报”,进入生育津贴申报页面
- 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等待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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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
- 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6. 重要提示
- 确保社保卡银行功能的激活和账户状态正常,以免无法及时收到津贴。
- 生育津贴的待遇额度会超过二类银行账户的交易限额,申请生育津贴待遇时一定要提供一类银行账户,并且确认账户状态正常,以免影响领取待遇。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