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积温带划分主要依据活动积温(即某地全年日平均气温≥10℃持续期间日平均气温的总和)进行,具体划分如下:
一、积温带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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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积温带
积温≥2700℃
包含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等)、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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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积温带
2500-2700℃
覆盖牡丹江市(海林市、宁安市)、大庆市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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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积温带
2300-2500℃
包括佳木斯市(抚远市、抚松县)、伊春市(红星区、五营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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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积温带
2100-2300℃
涉及七台河市、双鸭山市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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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积温带
1900-2100℃
主要为大兴安岭地区(如漠河市)。
二、典型区域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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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 :大部分区域属于第一积温带,如道里区、南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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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 :海林市、宁安市属于第二积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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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抚远市 :属于第三积温带。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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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农场 :位于牡丹江市虎林市,积温2350℃,属于 第三积温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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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温差异原因 :主要受纬度、海拔及地形影响,如高海拔地区(如大兴安岭)积温较低。
如需具体县市或区域的积温数据,可参考黑龙江省农业厅或相关科研机构发布的最新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