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天津市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乡村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
- 一级医院:高档缴费65%,低档缴费55%
- 二级医院:高档缴费60%,低档缴费50%
- 三级医院:高档缴费55%,低档缴费45%
-
住院报销比例:
- 大病保险:2.12万元(起付线)-10万元(含):60%;10-20万元(含):65%;20-30万元(含):70%
- 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比例和限额给予门诊救助。救助标准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50%,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救助限额为特困人员1000元,其他救助对象400元
- 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天津市内的不同医疗机构,并且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