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广东的医保可以转移到海南,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医保转移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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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支持跨省转移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自2010年7月1日起允许跨省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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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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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可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但转移后待遇享受地以参保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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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各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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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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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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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广东和海南两地都有参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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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的医保需与退休金关联,需确认退休状态是否影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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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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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局官网提交转移申请,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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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到广东或海南的医保局窗口办理,需单位开具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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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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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地规则
转移后医保待遇以参保地为准,例如门诊报销比例、药品目录等可能不同。若在海南退休,海南医保将替代广东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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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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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广东参保期间未缴满15年,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其他城市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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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转移前咨询两地医保局,确认具体转移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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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咨询建议
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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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官网或APP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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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33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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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广东或海南医保局窗口现场咨询。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各地医保局官方文件,具体操作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