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中山分娩补贴(生育津贴)的办理方式如下:
一、办理条件
-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职工或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按规定连续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二、办理方式
1. 线下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山市医保经办机构(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者在各镇区医保经办前台就近办理:
- 基本资料:
- 《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请表》
- 单位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单位社保号、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及委托事项,并加盖公章)
- 受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情形材料:
- 出院记录(内容需包含出入院时间、孕周、排胎日期/手术日期、分娩方式/计生方式、胎儿数等信息,如门诊就诊的需门诊病历)
- 参保人有效的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2. 线上办理
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
- 办理流程:
-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需注册账号)。
- 在搜索栏输入“生育津贴”。
- 选择【生育津贴支付】。
- 点击【在线办理】,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 输入申请单位(人)名称、申请单位(人)地址、申请单位(人)证件号,点击【下一步】。
- 上传附件材料,在附件提交方式那里选择【文件上传】,根据序号及材料名称提示,点击【文件上传】逐个上传材料照片到网页,点击【暂存】,最后【提交申请】即可。
三、审批和发放
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审批,并出具《中山市生育津贴支付凭证》,明确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金额。生育津贴会按照申领的月份,每月从银行转入到用人单位的对公账户。
四、注意事项
- 申请有效期: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 生育津贴与工资关系: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差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不享受生育津贴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职工未就业配偶、退休人员等,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就是2025年广东中山分娩补贴(生育津贴)的办理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