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行垫付,再办理报销
新生儿医保办好后,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要 先自行垫付,再办理报销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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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垫付医疗费用 :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监护人需要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费。在这期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由监护人先自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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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报销材料 :出院后,监护人需要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自费原件、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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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报销手续 :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零星报销。如果新生儿住院期间使用了职工医保,可以绑定宝宝的医保账户,直接使用医保卡里的余额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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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子凭证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新生儿的医保电子凭证,成功申请后,可以在住院报销时展码结算,从而简化报销流程。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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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好医保登记,以免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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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报销材料,确保在办理报销时能够提供齐全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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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条件,可以提前了解并绑定新生儿的医保账户,以便在住院期间能够直接使用医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