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聊城分娩补贴注意事项
报销条件相关注意
- 缴费时长: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男职工配偶条件:参保男职工配偶享受相关补贴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报销材料准备注意
分娩的生育保险报销
需准备《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的生育保险报销
要准备《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报销流程及时间注意
- 办理流程: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 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办理地址为聊城市社会保障局(聊城市振兴路西首),电话0635 - 。
补贴标准及其他情况注意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医疗费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可获得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的补贴。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特殊情况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