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泰安分娩补贴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申领注意事项
申领时限
- 手术或分娩上月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的,于手术或分娩次月起1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 手术或分娩上月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满12个月的,待缴满12个月次月起1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享受条件
生育津贴需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方可领取,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年后方可申领生育津贴待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不享受情况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在本省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定额补助注意事项
补助标准
泰安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为一孩1300元,二孩1500元,三孩3000元。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按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享受生育待遇,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待遇不重复享受
居民医保待遇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补贴标准
流产补贴200元,顺产补贴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补贴2000元。
申领条件
- 职工夫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职工夫妻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
- 男职工配偶还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 男职工配偶刚好是生育第一胎。
- 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形)满10个月以上。只有配偶没有工作、怀孕且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才可让配偶享受该生育补贴。
申领流程
配偶分娩3个月后,需准备申领表(盖参保单位公章)、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例如《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等、配偶住院分娩的有效发票原件、配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如果是在异地生育的,还需提供有效发票原件、汇总清单及当地的《异地生育就诊登记表》。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注意事项
补助对象
满足相关规定的农村孕产妇可享受补助,不过搜索结果未详细提及具体对象条件。
办理材料
需办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三联单(在妇幼保健院办理)、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领取方式
- 2009年11月30日,在本区定点医院分娩的孕产妇,凭夫妇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在辖区卫生院领取。
- 2010年5月31日期间在本区定点医院分娩没有领取补助的,凭夫妇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到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领取。
- 由产妇分娩的定点医院凭《补助三联单》、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印件(加盖公章),围产保健手册(复印第1页)进行补助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