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烟台分娩补贴领取标准
生育津贴
享受条件
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对于依法增加的后60天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发放方式和时间
烟台生育津贴不需要申请,为免申即享事项。在烟台市定点医院报销完生育医疗费后,如单位正常缴费,生育津贴将在医疗费结算的次月发放到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生育医疗费结算后,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且单位当月正常缴费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
女职工异地分娩
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异地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由定额补助调整为与女职工本地住院分娩一致,实行据实结算(即100%报销),同样包括新生儿进行耳声发射检查、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检查产生的医疗费。原住院分娩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医疗费据实结算政策保持不变。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自2024年1月1日起,市医保局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纳入保障范围,除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外,其住院分娩档次享受生育医疗费的等待期、待遇标准与女职工保持一致。
男职工未参保配偶
针对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在住院分娩时未享受其他生育报销待遇的,从原来定额补助2250元调整为住院分娩当次按照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按照50%比例报销。男职工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待遇等待期与女职工保持一致。新增引(流)产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女职工定额支付标准的5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