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23年医保政策,退休职工的医疗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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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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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人员800元、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750元、65周岁退休人员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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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起付线至5500元部分按75%报销,超过5500元至9000元部分按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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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共济保障制度下,门诊报销待遇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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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症疾病
- 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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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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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700元、65周岁退休人员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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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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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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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5500元部分按75%报销,超过5500元至9000元部分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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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整体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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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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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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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10万元部分按94%报销,个人自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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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20万元部分按96%报销,个人自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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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部分按98%报销,个人自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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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账户资金返还
- 2023年改革后,个人账户累积资金返还比例提高至60%,退休人员每年可获得更多资金用于医疗费用
以上政策适用于天津市全体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