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低保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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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
- 当前标准为 788元/月 (截至2025年4月信息更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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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 当前标准为 1025元/月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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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为全省统一执行的基础线,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因素有所浮动。例如,德阳市、攀枝花市等城市将城市低保标准设为790元/月,高于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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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了解具体城市的详细标准,可参考四川省民政厅官网发布的最新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