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开具证明所需材料因证明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证明及所需材料:
- 村民子女及近亲属入党政审证明:无需额外材料,申请人向本村党组织提出申请,由村党组织核实后出具。
- 在校学生参加本村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学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 应征入伍政审鉴定意见及家庭情况证明:申请人需向县级征兵办公室获取应征入伍政审鉴定表,然后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申请人可到法律援助机构领取或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网站下载等方式填写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 家庭暴力求助记录证明: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到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请查阅调取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村民委员会对确有信息的,给予记录页复印件并盖章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用于罪犯亲属首次来狱会见罪犯审核):户口簿无法证明亲属关系时,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