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使用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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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原则:
- 经费独立管理,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核算。
- 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规定及开支范围、标准,遵守财务纪律。
- 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等方面。
- 预算管理,一切费用纳入预算,按规定编报和执行。
- 勤俭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 民主管理,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 为职工服务,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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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范围:
- 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如郊游、联欢、参观、电影、舞会等,以及会员生日、生病住院、结婚生育等慰问。
- 职工活动费:包括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职工教育方面可用于购买教材、教学用品、支付教师酬金、奖励优秀教师和学员等;文体活动方面可用于举办文艺活动、购置设备器材、组织比赛等;宣传活动方面可用于举办讲座、展览、购买图书报刊等。
- 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如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建设职工之家等。
- 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 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 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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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规定:
-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 不准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 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经费合理、合规、有效地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