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社保政策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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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2025年为 19,78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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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2025年为 3,957元 。
二、缴费基数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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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封顶保底 :若单位职工月缴费工资超过社平工资300%或低于60%,系统将自动进行“封顶保底”处理。2025年全省统一按2023年社平工资(22,078元)的60%(4,416元)和300%(6,626元)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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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调整 :如快递网点等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为7,359元。
三、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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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14%,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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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6%-15%(含生育保险),个人2%+3元(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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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2%,个人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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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5%-2%,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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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单位5%-12%,个人12%(杭州市区)。
四、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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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范围 :浙江省户籍或曾参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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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 :未缴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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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计算 :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等,不扣除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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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杭州、湖州等地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490元,上限为39,530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